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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5 15:4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全面启用电子票据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苏财综〔2020〕45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相关部门统一要求,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将从4月6日起全面启用全国统一新版医疗收费(门诊、住院)电子票据,原纸质票据停用。电子票据属于合规票据,与原传统纸质票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电子票据样式


如确需电子发票,如何获取?

方式一

用微信“扫一扫”扫描缴费导诊单下方的电子票据二维码,获取电子票据信息并自行打印。

电子票据二维码示例

方式二

缴费导诊单下方的电子票据二维码到我院一楼门诊大厅导医台打印票据。

门诊、住院收费窗口将

 

不再提供票据打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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