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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1-20 16:26:57 来源: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JDFY026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委托需采购中心机房UPS,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要求: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以下内容:
1、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公章);
7、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需原件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
(1)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2)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0年1月22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14-86663195,邮箱38099630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开标时投标确认函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5.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九)质保期:原厂质保三年。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十)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一)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成功后,一年内付合同款的90%,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十二)开标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正本1/副本2)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盖章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23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13A小会议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45号)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进行申诉。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翁女士  1526229181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514-86663195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致: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标包号 采购项目 品牌/型号/详细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中心机房UPS   1      
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备注:
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按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与之相关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投标人所供产品及配件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4、质保期:原厂质保三年。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5、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招标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招标要求响应偏离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中招标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不允许缺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格可自行扩展。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附件1:

中心机房UPS招标技术参数

 
为保障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心机房不间断供电系统全天候、安全稳定的运行,我院对1台2012年采购的艾默生30KVA UPS主机免费进行维修维护保养服务,对现有UPS系统进行免费局部安全改造,并新购60节蓄电池及相应更换安装。蓄电池具体要求如下:
1.在环境温度25℃时,12V蓄电池的浮充使用设计寿命≥6年,电池容量10小时放电率≥100AH。提供厂家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2.蓄电池工作温度范围:放电:-15℃到50℃,充电:-15℃到50℃存储温度20℃。提供加盖公章的官方彩页证明文件。
3.蓄电池的外壳通过水平FH-1/垂直FV-0级防火阻燃等级认证。
4.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5.大电流放电:蓄电池以30I10(A)放电5min,极柱、内部汇流排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6.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8%,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7.防酸雾性能: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8.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应是15~49kpa,闭阀压应是1~15kpa,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
9.蓄电池充电性能
(1)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0.25C(A);
(2)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14.4~14.8V,(25℃);
(3)蓄电池浮充单体电压为13.5~13. 8V,(25℃)。
10、蓄电池必须要原厂原件,不接受OEM和ODM,必须是知名品牌。
11、原厂质保三年。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12、本次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用“全保服务”模式(即服务期内UPS系统所有设备发生故障和损耗配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单位负责),服务期限为:二年。
13、USP主机及电池需每月上门巡检维护一次,并做好巡检维护记录由院方签字保存。

 
附件2:
承诺函(格式)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单位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响应;
2、我单位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本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函和三年原厂质保函原件。
3、我单位承诺本次设备维修维护保养服务采用“全保服务”模式(即服务期内UPS系统所有设备发生故障和损耗配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单位负责),服务期限为:二年。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同意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3: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    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分包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 箱:380996306@qq.com,固定电话:0514-86663195。)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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