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7 16:17:03 来源: 浏览次数:次
项目编号:JDFY028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委托需采购妇科LEEP刀工作站1套,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要求: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以下内容:
1、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注册证有效期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公章);
9、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需原件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
(1)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4)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14-86663195,邮箱38099630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开标时投标确认函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7.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九)免费质保期:两年
(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成功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清。
(十二)开标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盖章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13A小会议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45号)
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进行申诉。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巫先生 136252080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514-86663195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致: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招标要求响应偏离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中招标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不允许缺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格可自行扩展。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委托需采购妇科LEEP刀工作站1套,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采购要求: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请提供标书正本1份/副本2份,内含以下内容:
1、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原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产品目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注册证有效期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加盖公章);
9、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需原件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标书内容不全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
(1)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者,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30天)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4)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5: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14-86663195,邮箱38099630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开标时投标确认函原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收),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四)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7.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九)免费质保期:两年
(十)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调试成功验收合格后,2年内付清。
(十二)开标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盖章送至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逾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13A小会议室(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145号)
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最终结果,将在网站上公示三天,如参加公司对最终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进行申诉。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巫先生 1362520808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0514-86663195
采购人: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7日
采购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致: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标包号 | 采购项目 | 品牌/型号/详细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妇科LEEP刀工作站 | 1 | 套 | ||||
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 |||||||
备注: 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按公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与之相关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3、投标人所供产品及配件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4、投标人所供产品免费质保期两年。 |
招标要求响应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1、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招标要求响应偏离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中招标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不允许缺项,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格可自行扩展。行数不够可以添加,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详细参数,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附件1:
妇科LEEP刀工作站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1 | 工作模式 | 模式≥四种:纯切、混切、电凝、双极电凝 |
2 | 纯切功率 | 功率≤300瓦,功率可调 |
3 | 电凝功率 | 功率≤200瓦,功率可调 |
4 | 功率调节方式 | 防水按键方式调节 |
5 | 控制方式 | 具有脚踏开关、手笔两种控制模式 |
6 | 显示方式 | 大屏幕数码双区显示 |
7 | 除烟装置 | 配备吸烟装置 |
8 | 安全性能 | 具有声、光报警显示功能,具有安全自动监测、控制和报警功能 |
附件2:
承诺书(格式)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采购活动中我单位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响应。
2、一旦我单位中标,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我单位承诺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同意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次医院招标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交易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医院供应商资格审查, 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
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医院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缴纳相关保证金;在评标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销售活动中坚决做到“六不”:不得直接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推销药品和促销;不得在私人住宅、旅店、饭店和娱乐等不适当的场所与医疗机构相关人员或代理人洽谈有关药品采购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需方行贿或馈赠礼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需方报支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或邀请需方人员参加由本方或供销人员支付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得将与需方采购的经济活动交于需方和需方代理人的相关人员的家属、亲友从事或代理。如发生上述情况,需方有权停止支付我方货款,并处经相关部门认可的违法金额5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并且三年内不进入需方销售。
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医院及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分包 |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https://www.jdfybjy.com/uploadfile/2020/0427/2020042704174427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