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30 14:33:10
住院须知
为给您提供安静、整洁、舒适的诊疗环境,请您配合本院做好以下工作:1、病区查房时间为每天上午7:45—9:30,查房时请您不要外出。
2、为了您的安全,未经管床医师同意请您不要私自外出,如私自外出发生病情变化或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3、贵重物品请您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宠物进入病区。
4、进入医院 请勿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杂物,请勿在窗台上乱挂衣物。
5、本院不推销任何商品,不作任何广告宣传,如您接受商家服务,引起的后果与本院无关。
6、有事请您使用床头信号铃或直接到护士站询问,医护人员会随时为您服务。
7、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会通过每日记账清单向您反馈,请您认真查对,如有异议请及时查询、更正。
8、病区24小时提供开水,病房卫生间每日17:00-20:00点提供热水,患者洗浴时要有家属陪同,以防跌倒、烫伤。
9、医院食堂位于住院大楼南侧附属楼二楼,提供订餐服务,联系电话0514-86519777 。
10、本院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如有医务人员索要或接受红包,您可拨打电话0514-86868598投诉。
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早康复!